西藏民族学院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

2013-08-27 来源:法学院--党建动态 浏览次数:4842

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7月14法学院党总支召开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成立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法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经法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从7月中旬起至9月初,在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和党员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理论学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安排
2013年7月15日—9月10日
二、学习对象
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和党员
三、学习内容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党员领导干部精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党总支和各党支部要发挥示范作用,联系实际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党员干部要积极撰写学习体会和理论文章。各科室和各党支部要组织召开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讨会。为了便于广大教职工和党员开展学习活动,法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已将学习材料第一部分上传至法学院qq群,请各位老师及时下载学习。各党支部书记要及时制定本支部学习计划,并将学习计划和学习材料传达至每一位党员。
四、学习组织形式
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主题实践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主要以党总支和党支部为单位。
五、活动具体安排
(一)集中学习
1、8月28日,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一次,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一次。
2、9月10日前,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一次。
3、9月15日前,各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一次。
(二)个人自学
2013年7月至9月初,全体党员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新媒体等手段,按照学习内容进行自学。学生党员以自学为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
(三)主题实践
法学院领导班子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在暑期进藏调研,在拉萨召开毕业生代表和教育实习实践基地领导座谈会,深入了解自治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用人机构对法学和社会工作专业的人才需求,为进一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决策依据。党总支和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学习教育、老西藏精神学习教育和我校办学精神学习教育,把学习活动转化为实际行动,体现到具体实践中。
六、注意事项
(一)、各党支部要统筹安排学习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定7-9月份学习计划,于7月20日前报送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全体党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为广大党员做好表率。
(二)、各党支部要认真督促检查每位党员学习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确保学习活动收到实效,不走过场。
(三)、要将学习活动与法学院科学发展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新生入学教育结合起来,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法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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