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学院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013-08-27 来源:法学院--党建动态 浏览次数:5026

 为搞好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央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法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聚焦学风、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实施质量立院战略,加快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民族高校法学院。
  二、目标要求
  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要求:
  (一)学风、院风、工作作风有新的提升。在法学院兴起学习风气、调研风气、实干风气。反对形式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勇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把心思用在法学院工作中,把功夫下到推动法学院科学发展上;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施教、从严管理,切实加强院风建设。反对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民主集中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反对享乐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反对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
  (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在法学院工作中全面落实。为民,就是要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充分发挥主渠道、重要基地、思想库作用,完成培养政府需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这个根本任务;为教职工创造更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千方百计把教职工的聪明才智凝聚到法学院事业中来。务实,就是要真抓实干,认真研究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各族师生成长规律和法学院办学规律,特别是从教学决定生存、科研决定水平、实力决定未来的高度,调整完善工作布局,提升工作质量;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法学院教学、科研、咨询工作更加贴近政府和公务员工作岗位的需要。清廉,就是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带头约束自己的行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
  (三)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法学院专家学者的作用,组织力量研究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内涵和要求。注意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的能力。对教职工和学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敢于直面困难、不回避,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紧密联系法学院、部门、岗位工作实际,注意倾听民意、集中民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注重顺应教职工意愿,提高宣传动员组织群众的能力。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教职工制度,畅通教职工诉求反映渠道,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四)质量立院战略得到有效实施。质量立院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学院提出的迫切要求。要强化党员、干部的问题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深刻认识院情,进一步认清岗位工作在质量上的差距,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凝聚共识、凝聚力量,形成推动质量建设的强大动力。切实提升法学院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工作质量,努力提升办学水平,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民族高等教育事业推向前进作出新贡献。
  三、主要原则
  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着重把握以下原则。
  (一)正面教育为主。认真组织全体党员、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查找突出问题。要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立足于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决问题。既严格要求,对查找的问题逐一整改、逐一抓落实,又要正面引导,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
  (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在查摆和剖析问题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纠正自话自说、自弹自唱的现象,或蜻蜓点水、一团和气等不良倾向,对照检查要实事求是、具体深刻。
  (三)开门搞活动。坚持走群众路线,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让群众评价。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上门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和学生、服务对象的意见。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要向群众公示,整改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公布。要把教职工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在取得实效上狠下功夫。
  (四)领导带头。法学院党总支班子及成员带头参加活动,从自身做起,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各科室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作出表率,发挥好骨干带头作用。
  (五)完善制度机制。对法学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教职工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或需要做出相关规定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和研究制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四、范围对象
  根据中央精神,法学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范围对象是全体教职工,重点是法学院领导班子和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全体党员。
  学生党员和骨干主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和班级的教育实践活动。团学办公室要按要求组织学生参加法学院安排的活动;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重点在端正学风上下功夫;采取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听取学生对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7月初开始、12月底基本完成。
  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前,认真做好思想、组织准备。在开展法学院科学发展大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副高以上专业技术制成的党员干部,传达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进行工作培训。
  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开始时,召开动员大会,由法学院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进行思想发动和部署;对法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活动开始后,着力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013年7月中旬至9月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采取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组织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党员领导干部精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党总支和各党支部要发挥示范作用,联系实际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撰写学习体会和理论文章。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讨会。
  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进一步开展法学院科学发展大讨论,深入分析,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走到一线、走进基层、走进教职工和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学生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深入研究需要破解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法学院领导班子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利用暑假开展学习、调研和培训活动。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应有效利用假期时间,组织开展自学和调研等活动。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2013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认真查摆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引导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廉政准则、群众期盼、先进典型,查找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差距。对照中央要求和法学院在学校发展战略布局中的位置,查找法学院面临的挑战、问题和差距。法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法学院党总支和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精神,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提出整改措施。会前,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互相谈心。会后,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党总支领导要指导分管科室、联系年级或班级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每个党员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2013年10月中旬至12月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法学院领导班子和各科室要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重点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制定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法学院党总支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在党总支扩大会上讨论通过,并把整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各科室整改方案报分管领导审定,把责任落实到科室领导和具体人,在科室全体人员范围公布。
  开展重点整改。坚持边学习教育边整改提高,使三个环节相互贯通、整体推进。对重点问题的整改,实行党组织一把手直接抓、直接负责。对急需解决并具备条件能够在活动期间解决的问题,集中时间和力量加以解决;对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提出时间表,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及时组织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做好法学院制度“立改废”。完善质量为本和法学院治理的各项制度;强化岗位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责任区制度,不断完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
  强化正风肃纪。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努力清除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各种形式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结合法学院实际,扎实办好一些实事。在法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进行教育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要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敢于动真格,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帮助下,法学院党总支和各党支部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建立机构,落实责任。成立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指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邱洪浩
副组长:党总支副书记、院长侯明,党总支副书记李琼
成员:党总支委员左战军、旦增罗桑,教职工党支部书记胡晓琴,学生党支部书记曾楠、戴畅、廖雪娇、陈晨、李平、宗栋、井凯笛。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教育实践活动具体组织、协调和相关服务工作。左战军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要建立法学院党总支领导督导联系制度,党总支班子成员全程督导联系分管科室,指导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从工作方法、工作质量方面对分管科室开展活动提出要求,加强具体指导和督查。要建立科室、党支部教育实践活动责任制度,各科室、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要建立综合协调制度,法学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综合协调会,分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探讨新思路,研究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各科室、党支部指定一名同志为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联络员,做好上情下达、情况报送等工作。各科室、党支部要根据法学院实施方案制定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计划,2013年8月下旬报法学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突出特色,联系实际。教育实践活动要和法学院的职责任务结合起来,围绕法学院科学发展和近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来摸排问题、制定措施、集中整改,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同时,要用好重新认识院情、实施质量立院战略、建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责任区等实践载体,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确保取得实效,把自选动作做精彩。各科室、党支部可根据各自实际,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开展活动。各项工作要注意勤俭节约,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新的作风。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发挥法学院理论优势,通过法学院网站、橱窗板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中央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介绍各部门教育实践活动举措和成效,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注意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加强学习交流。
  (四)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的实质,准确把握政策,从当前正在做的事情改起,以务实态度、良好作风开展活动,在各个环节都取得成果。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办实办好关乎群众利益的事情。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要增强责任感,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活动同促进法学院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同研究谋划下半年和明年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法学院教育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各科室、党支部要写出总结报告。法学院将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整改落实情况。法学院党总支将向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送总结报告。
 
 
         
 
                        法学院党总支     
                      201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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