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组织学生赴永寿县法院和乾县看守所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2014-05-18 来源:法学院--实训基地 浏览次数:4860

 
6月7日,法学院组织2010级法律事务专科1、2班和民族地区法制问题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共115名学生前往永寿县人民法院和乾县看守所,开展了一次内容丰富的实践教学活动。本次实践教学活动由法学院院长侯明和两个班班主任老师带队。
在永寿县人民法院实际考察时,梁艳副院长详细介绍了法院内部机构设置、审判业务开展与政策执行以及刑事审判的经验与体会等情况。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师生们分两批参观了立案大厅、民庭、刑庭、阅览室、荣誉室等工作场所。恰逢有两起案件正在开庭审理,部分师生还旁听了法院庭审活动。离开时,这两个班的学生分别为法院干警表演了精彩的藏族舞蹈,引起热烈的掌声。此外,法学院与永寿县人民法院达成建立长期性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协议的意向。
在乾县看守所实际考察时,刘西宁所长等人向师生们详细介绍了看守所的工作性质、任务和在押人员管理情况,并分组带领师生们进入监区考察了收押室、提讯室、在押人员的监舍与训练活动。
本次实践教学活动主要以对基层司法机关和公安执法机关的参观学习为主,旨在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兴趣,同时,不断积累和总结实践教学经验,逐步探索法学专业综合素质教育的良好模式。通过此次活动使师生们更为客观地了解了基层政法机关业务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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