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知识产权立法的引领—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为中心”

2021-04-28 来源:法学院--教研动态 浏览次数:3605

 “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知识产权立法的引领—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为中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顺应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助力知识产权法治发展,2021426日下午430分,法学院教师雷朝霞博士在实验楼1004会议室做了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知识产权立法的引领—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为中心”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系“助力十四运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之系列讲座,也是咸阳市知识产权局“2020年知识产权能力提升项目”的重要推进内容。法学院 20192020级法学硕士研究生以及部分法学专业本科生聆听了本次讲座。

雷朝霞博士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论述入手,从《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过程、《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内容两个方面详细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中的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对《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引领作用。

我国《著作权法》于1990年颁布、1991年施行,分别于2001年、2010年进行过两次修改,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著作权保护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亟待通过修改《著作权法》予以解决。202011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这是《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该修改决定将于20206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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