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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治区教育厅历年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8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2851
关于开展自治区教育厅历年教学改革与研究
项目结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培育教育教学成果,督促教师按期完成教学改革项目,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项要求,现对我校2011年、2013年立项的自治区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开展结项工作。请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按照立项书计划提供结项材料及填报项目结项报告书,并于11月30日前将《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书》(一式三份)及结项材料(一份)报教学科。
每个结项项目资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立项时间、主持人、项目组成员)和结项材料清单。
联系人:刘潇,联系电话:33755046
特此通知。
 
附件:
 
 
 

                                  教务处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