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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大学众创空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众创空间

发布日期:2019-01-09  信息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9054
     近日,接自治区科技厅《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级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通知》(藏科发〔20191号)文件通知,“西藏民族大学众创空间”被认定为自治区级众创空间。

“西藏民族大学众创空间”于 2017年开始建设, 众创空间整合了学校创新创业资源,搭建了师生创新创业平台。其主要由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以及相关创新创业实验平台构成。20188月至10月教务处协同招生就业处、科研处以及基础医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开展全面总结,积极申报“自治区级众创空间”。2018111日至3日,西藏自治区众创空间认定考察组赴我校实地考察,进行现场复核打分。经自治区众创空间认定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研究、公示及自治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领导小组审核,“西藏民族大学众创空间”以高分被成功认定为自治区级众创空间。

下一步,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将以项目建设的形式投入专项资金支持“西藏民族大学众创空间”的建设。“西藏民族大学众创空间”建设将按照自治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和关于创新创业工作安排部署,完善基础条件,创新运营机制,拓展服务功能,加强管理服务,进一步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努力把众创空间建成西藏创新驱动发展重要的支撑点,使我校成为培养西藏拔尖创新人才和西藏协同创新科技转化孵化的重要基地,为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