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大医院是咸阳市市级合疗定点医院,合疗科于2007年成立并开展实时报销业务。2013年获咸阳市合疗先进集体称号。2014年与咸阳市合疗平台对接,实施信息化管理,合疗报销一站式服务。目前对咸阳市13县区实行网络直通车报销。
2015年合疗政策
1、 基金缴费:2015年农民个人缴费100元/每人·年,各级财政配套基金400元/每人·年。合计每人每年500元
2、 定点医院急诊尚未住院并发生死亡,不设起付线,直接按补偿比报销。急诊急救的费用纳入报销。
3、 起付线及报销比例:市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000元,14周岁及以下儿科和五官科患者市三级1400元,市二级700元。秦、渭两区、泾阳县住院按65%报销,其他10个县区按70%报销。80岁报销80%,90岁报销90%。单病种仍执行2012版的43种病种,农民只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4、 22种大病于2015年4月1日起,按普通疾病现行住院政策执行报销。后续再依据住院医疗费用情况按全市大病保险有关规定予以报销。22种疾病有: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症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药性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
5、 关于新农合补偿封顶线。新农合补偿封顶线是指参合患者个人年度获得新农合各类补偿的总和,包含住院补偿、一般门诊补偿、门诊特殊慢病及二次补偿。全市确定为每人每年新农合补助累计不超过15万元,对已获得人/年最高住院报销封顶线13万元的,合作医疗不再予以报销。
6、 二级医院单价大于100元的检查费、化验费由患者自付30%后纳入补偿,三级医院单价大于150元的检查费、化验费由患者自付30%后纳入补偿。住院前一周内检查化验:单病种按55%报销,非单纳入住院总费报销。
7、 因我院条件有限,需外院做的检查请主管医生在病人外院检查前填写完成“特殊检查、治疗备案表”。
8、 材料:国产 全纳入报销;合资及进口:60%纳入报销。
9、 外伤复印病历、打印清单之后回当地合疗办报销,计算方法: (住院总费-范围外费用)×70%-起付线)×补偿比。
10、 连续参合按新年度政策报销(出院时间),以出院时间为准。
11、 当年度参合:只有参合年度发生的费用纳入补偿范围,取参合年度的政策,报销金额计入参合年度的补偿封顶中。
12、 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统一使用《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版)》);
13、 关于肿瘤病人化疗、放疗费用的报销。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肿瘤化疗、放疗的治疗费用,参合患者可在本县按照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执行。也可累计疗程费用,在市级经治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住院报销办法执行,只设一次起付线。两种报销办法由参合患者自行选择,但二者仅能执行其中一种。
14、 首诊医生审核制:指主管医生负责所管病人身份和信息的核对,填写“住院患者身份确认表”或者在合疗本住院记录页页眉注明“已审核”,主管医生签名并注明日期。
15、 住院后3日内到合疗办办理登记。合疗本、患者身份证、住院证。产科:孕产妇保健手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指标)。我院咸阳市合疗住院患者已全部实行信息直通车网络报销。
16、 外县、秦都区报销需复印病历,渭城不复印病历,出院当日及时结算。
17、 病人出院请主管医生给予病人诊断证明、出院证明,身份确认。
18、 合疗病人住院后护理实行床头“一对一”政策宣传,政策知晓做到100%。合疗住院病人一览表和床头要有标识。
19、 合疗住院患者检查、治疗、用药等自费项目应提前告知病人,取得病人同意并签字方可实施。
20、 转诊:市内各医院不需要,转往省级医院需要到合疗办办理转诊登记并填写转诊单。外县来我院住院的病人不需要转诊证明,可直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