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娜 副教授
研究方向: 民法基本理论、监护制度、侵权责任制度
一、教育经历
1995.09-1999.07:就读于西安外国语大学(原西安外国语学院)英语系商贸英语专业,获文学学士学位。
2003.03-2006.09:在职就读于西北政法大学(原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8.09-2011.06:就读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6.01-2016.07:赴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访学。
二、工作经历
1999.07-2008.08:从教于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原陕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现陕西警察学院),先后任助教、讲师。
2011.07-至今:从教于西藏民族大学(原西藏民族学院)法学院,先后任讲师、副教授。
三、科研项目
1.主持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部级项目《老年人监护制度研究》并结项。
2.与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法治西藏建设处刘彦处长共同主持完成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24年度课题《新时代西藏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研究》并结项。
3. 作为子课题(政策法规部分)负责人参与2025年西藏自治区科技厅重点科技项目《面相双碳目标的西藏低碳城市建设策略研究》,目前在研。
4.参与陕西省2012年社科规划项目《案例教学法在民族院校法学专业的实践研究》(项目负责人为黄军锋),已结项。
5. 参与国家民委2012年科研项目《藏族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与西藏社会稳定发展研究》(项目主持人为宗栋),已结项。
6. 参与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21年度委托课题《牢记“国之大者” 推进依法治藏实践研究》(项目负责人为侯明),已结项。
7. 参与西藏自治区2021年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深度融入“一带一路”背景下西藏文化产业“走出去”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项目负责人为雷朝霞),目前在研。
8. 参与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25年度重大委托项目子课题《西藏安全稳定的法治路径:<国家安全法>实施研究》(项目负责人为侯明),已结项。
9. 2017年至2020年期间,参与横向课题《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主要制度的立法后评估》《贫困地区婚姻财力纠纷问题及对策研究—以永寿县为例》《西藏自治区“三个实施办法”立法后评估》《蒲城家事纠纷司法审理实践与理论探索》等。
四、科研成果
1. 在《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发表论文《行为能力的现代误解》并分别被《新华文摘》《北京日报(理论版)》等进行了论点摘编。
2. 在《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论文《监护制度与老年人保护》。
3.在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专著《老年人监护制度研究》并获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三等奖。
4.论文《辩证思维在家事审判实践中的运用》(作者:倪娜 李妙娟)获第五届“法治陕西论坛”论文三等奖。
5.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法治西藏建设处采纳了成果要报《新时代西藏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作者:刘彦 倪娜)。
6. 在《西藏日报》发表文章《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为抓手 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何质效》(作者:刘彦 倪娜)。
7. 作为第二编著者参与“新时代 新西藏”系列丛书第四卷《西藏法治建设60年》(本书第一编著者为侯明)的编著工作。
五、讲授课程
法学本科课程:
1.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讲授其中部分章节)
2. 《侵权责任法》
3. 《国际私法学》
法学硕士及法律硕士课程:
1. 《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授其中三个专题)
2. 《法理学专题》(讲授其中两个专题)
3. 《传统民法学专题》
4. 《民法原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