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宋爱明同学参加陕西省2013年中央财政人员培训示范项目第四期培训班

2013-10-22 来源:法学院--教研动态 浏览次数:2119

10月18日至20日,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宋爱明代表咸阳市银凤爱心服务中心,参加了陕西省2013年中央财政人员培训示范项目第四期培训班。这是我校社工专业学生首次参加中央财政人员培训示范项目培训班。
在为期三天的培训中,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围绕公益理念、志愿者管理以及社会组织如何参与社区服务等主题内容,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宋爱明同学做了主题发言。
据了解,该项目由陕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陕西省公益社会组织发展中心承接,由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立项。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应对社会组织能力提升需求,对陕西省公益组织负责人、业务人员开展组织建设、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系列培训,从而提升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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