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在党总支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党政办公室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在法学院党政领导下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文件的接收、登记、传阅、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教职工考核工作。
4.负责国有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和财务账目报销与查询。
5.制定各类规范性文件,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公文。
6.组织安排各种党政会议,并做好会议的记录、整理、存档工作。
7.负责传达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并报送本单位相关材料。
8.负责开展与校内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办学协调工作。
9.负责学院印章管理与使用,办理师生所需公函等。
10.协助学院分工会组织开展教职工集体活动。
11.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法学院
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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