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教师或在法学院任课的教师,应遵守以下准则:
1.课堂教学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思想态度,确保课堂教学秩序的严肃性,严禁传播带有不良政治倾向的错误言论。
2.仪态端庄,举止得体,如佩戴饰品应与教师身份相符。
3.严格进行课堂考勤并在平时成绩中予以体现。
4.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从严要求,一视同仁。
5.在教学过程中不得散播不当言论,不得向学生宣泄个人情绪。
6.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7.自觉维持课堂教学秩序。
8.自觉执行课堂教学规范,准时上下课。提前10分钟到教室。
9.教育和引导学生爱惜教室内公共财物,珍惜和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10.手机等通讯工具为课堂教学禁止使用物品,严禁拨打或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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