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8日上午,法学院在一号教学楼1304教室举行了法律诊所第二期开课仪式。法学院院长侯明出席仪式并讲话。仪式由李平老师主持,法学专业部分师生参加了开课仪式。
此次法律诊所以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充分调动学习积极性为出发点,并积极推行教育模式和方法的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侯明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积极作用,提出了法律诊所教学的根本目标和发展方向。他指出,诊所式法律教育能够进一步推进法学专业教学模式改革,促进传统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弥补传统法学教育的不足,凝炼法学专业的教学特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突出办学的地位优势。
诊所式法律教育又称“临床法律教育”,起源于上个世纪60年代的美国,系指仿效医学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原则上在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教师指导之下,将法学专业学生置于“法律诊所”中,为处于生活困境而又迫切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其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以此促进学生对法律理论的深入理解。该法律教育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在实践中培养法学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意识,特别是律师职业技能和素养,能够促进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密切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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