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试点信息

2014-05-16 来源:法学院--教学信息 浏览次数:4994

一、明确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基本思路

举行了关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专题研讨活动,明确了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二重属性,既传授法学基本知识,又训练法律实务能力;明确了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四大任务: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明确了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总体方案是搭建五大平台:课内实践平台、课外实务强化平台、网络学习拓展平台、社会实践平台和科研提升平台。

二、制定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自治区“法学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实施,进一步改革我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确实保障该项目取得实际成效,在突出培养“宽专业、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创新人才特点上,结合我院学生实际,制定出了较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三、规范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制度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法学本科培养方案

围绕法学人才培养目标,针对课程体系改革,设想构建新型法学专业教学模式。主要根据西藏基层部门对法律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的需求,将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划分为若干群组,按照课程群进行管理和教学活动。课程群的分类有四个:通识教育类课程群,计11门课程区外877学时,区内892学时;学科基础类课程群,计10门课程330学时;专业必修课程群,计12门课程543学时;专业选修课程群,计20门课程404学时。

另外,在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的过程中,适当增加实践性课程的开设,并保障具体实施。根据法学专业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培养方案的整体计划,一、二、三年级的学生均开设实训课程。实训课程内容分别是模拟审判与旁听(模拟审判或真实案件审判)、政法业务工作实际考察与调研、法律实践经验报告与法律诊所式教学活动。小计36课时。 

(二)按计划编写法学专业课程大纲

结合新修订的专业培养方案,对本专业所有教学大纲进行全面修订,先着手修订16门主干课教学大纲,再依课程开设先后顺序全面铺开大纲修订工作,该项工作预计2年内完成。修订大纲过程中要求由教研室组织开展编写,具体落实到个人,相近或相同体系课程间内容务必要避免重复。

四、加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实践教学

(一)精心安排2008级法学本科生毕业综合实习

按专业培养计划要求,使毕业生深入实际,锻炼其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和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为毕业后参加工作做好准备,以及为了尊重实习基地单位的反馈意见。我学院2008级法学专业本科1班(61人)、2班(58人)、3班(60人)共179人,将在 2010-2011年第二学期的暑假即2011年8月15日-2011年10月23日毕业实习(实习期间假期占用2周,正常教学时间占用8周)。

实习期间,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协调指导。而且学院成立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毕业实习工作。并于2011年6月24日下午,法学院对08级实习学生进行全面的动员,内容包括:实习规定、实习安排、组织领导、具体要求、实习基地情况、毕业实习后续工作、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注重提高实务能力和注重培养思想道德素质、法律职业素质等多方面的内容。及时发放实习相关材料和表格。

(二)积极组织2009级法学本科生开展法律实务考察与调研

法学院于2011年5月20日,法学院组织2009级法学专业159名学生前往乾县人民法院和乾县看守所,开展了一次内容丰富、寓意深刻的实践教学活动。其内容包括:乾县人民法院纪检组长梁锐、民事一庭庭长周文、刑事审判庭审判员王精英先后分别介绍了该法院内设机构与调整、审判业务开展等政策执行。以及刑事审判的经验与体会等基本情况。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全体师生还参观了立案大厅、民庭、刑庭、阅览室、荣誉室等审判和办公场所,深入了解了基层人民法院各部门的职责和基本业务。在乾县看守所,干警刘君妮同志向师生们详细介绍了看守所的工作性质、任务和在押人员管理情况,并带领师生实地参观了收押室、提讯室以及在押人犯监舍。

根据09级学生的专业实际情况,本次实践教学活动主要以对基层司法和执法机关的参观学习为主,旨在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法学专业学习兴趣,同时,不断积累和总结教学经验,逐步探索法学专业综合素质教育的良好模式。参观学习过程中,学生还分别与基层法官和干警们进行了广泛交流,对我国基层法制建设进展有了更为全面客观的认识。

(三)尝试开展2010级法学本科生法律诊所式教学活动

诊所式法律实践课堂是不同于传统教学模式的新型教学方式的探索,以学生自主讨论实际案例和亲身扮演各种法律角色为主,锻炼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挖掘学生学习法律的主动意识和创造思维,让学生亲身体验各种复杂社会关系,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检验和锻炼,也是对传统教学模式的一种有力补充。为了提高法学院学生的专业素质和实践操作能力,由李平老师会同黄军锋、张林、何剑锋、井凯笛老师共同组织承办的诊所式法律实践课堂于2011年4月16日9点在1304教室正式开课,此次授课的主要对象为10级部分学生。课堂上由学生们模拟案件中的角色,分别扮演律师和当事人,负责案件的分析讨论和咨询解疑。之后由各位老师针对案件和学生们的表现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指出各位同学学习的误区和存在的问题,引导大家进行下一步学习的方向和思路。最后,此次实践课堂在同学们的积极参与和老师的耐心辅导中结束,同学们都表示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极大的锻炼了自己的能力。

(四)探索与法院合作的新模式,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

法学院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少年法庭模拟审判实践活动于2011年4月26日、27日分别在咸阳市实验中学、兴平市史名小学成功开展。此次活动由我院的各级学生担任所有模拟审判人员,并根据咸阳市中院法官提供的真实案例改编成模拟审判的素材;学生认真组织演练,法学院的领导、老师和中院法官亲临现场细心指导。这次活动取得了圆满的成功,既加强与实务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又加强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还为中小学生做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宣传。

五、推行法学本科生导师制试点工作

为加强对学生的课外指导,2011年初,我们在10级法本1班开始实行法学本科生导师制试点工作。从大一第二学期开始,通过学生自主选择或指定的方式,为每位学生配备导师。导师由法学院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老师担任。导师主要负责对学生职业规划、项目研究、学年/毕业论文、研究生考试、公务考试等学习、心理、素质发展方面进行辅导。 

六、加强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必须有创新型的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型师资队伍,措施如下:第一,整合现有师资队伍,逐步形成专业教学团队;第二,通过培养和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增强教学力量。今年又有2名年轻教师到厦门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三,加强与实务部门合作,鼓励和激励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教师挂靠到律师事务所,增强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目前有4名教师作为我院实习基地的兼职律师。有7教师作为我院实习基地的检务咨询委员会专家。有2名教师作为咸阳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特邀监督员。第四、选派教师赴西藏地区政法部门及咸阳地区政法部门开展业务调研,提高业务水平。第五、积极鼓励教师赴外考察培训,强化理论和实践学习。

以上内容若有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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