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与渭城区法院商定教学实习实践事宜

2014-05-16 来源:法学院--教学信息 浏览次数:5009

10月14日下午,法学院领导与到访的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主要领导达成基本意向,确定2013—2014学年教学实习实践相关事宜。

经过充分讨论和协商,双方达成基本意向,并将于年内开始实施。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案,自今年11月起,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将向我校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两个实习岗位。法学院计划安排2014届毕业生进行轮流实习,两人一组,每周轮换一次,利用法律实务部门的宝贵资源有效地提高毕业生的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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