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9日上午十时整,诊所课堂40余位同学在李平、何剑锋、井凯笛三位老师的带领下赴凤凰广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并对我院法学教学活动起到了有利的补充作用和宣传效果。
在将近持续四个小时的实践活动中,同学为群众分发了婚姻家庭、合同、侵权等日常法律常识宣传单,并亲切的同周围群众、路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让成员们学会了如何与陌生人开口交谈、快速准确的了解案情等。整个活动过程更接待30余名前来咨询的群众,老师和同学们针对其提出的相关问题细心地给他们做了详细的讲解,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同时让同学们意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还不足以应对实际中的问题,而要成为合格的法律人,任重而道远!。
作为21世纪参与国际竞争的高素质人才,如果没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较高的专业素质,就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培养良好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有助于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增强公民权利义务和当家作主的责任感,为将来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并在社会生活中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减少犯罪起到重要作用。对于改变我们民族多年来形成的轻视法律的心理、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法学院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让成员们懂得从小处着手,珍惜学习机会,了解国家现实状况;通过不断的理论与实践结合学习,不断求真务实,以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作为21世纪参与国际竞争的高素质人才,如果没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较高的专业素质,就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培养良好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有助于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增强公民权利义务和当家作主的责任感,为将来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并在社会生活中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减少犯罪起到重要作用。对于改变我们民族多年来形成的轻视法律的心理、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法学院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让成员们懂得从小处着手,珍惜学习机会,了解国家现实状况;通过不断的理论与实践结合学习,不断求真务实,以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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