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周的晚自习,我院学生秩序良好,值班及辅导教师认真负责。从第三周开始,由于全院公选课及重修课上课工作全面启动,为进一步推进学风建设,落实学生晚自习制度,我院安排了第3-5周的晚自习值班与辅导教师,继续在学生的自习期间巡回答疑解惑。现对值班及辅导教师提出具体要求:
1、值班及辅导时间为每晚19:00—20:50.
2、值班教师负责晚自习人数统计并管理自习秩序。
2、辅导教师负责巡回答疑解惑,并做好学生思想和行为方面的教育。
附:值班和辅导人员安排表fxy/userfiles/file/e5d39faa-0efe-4815-98e3-ef36d4b5ca6a.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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