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师生赴咸阳市仲裁机构开展教学实践活动

2014-05-18 来源:法学院--实训基地 浏览次数:17071

6月14日下午, 法学院院长侯明、辅导员戴畅带领11级法律事务专科一、二班全体同学,先后前往咸阳市劳动争议仲裁中心和咸阳仲裁委员会开展教学实践活动。

两大仲裁机构负责人对我校师生的学习参观表示热烈欢迎,侯明院长表示,希望以本次教学实践活动作为开端,和两大机构建立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在教学实践过程中,两大仲裁机构负责人分别向师生们详细介绍了基本情况和工作成绩,深入讲解了仲裁程序、仲裁的利弊、仲裁庭的组成及仲裁的申请和受理等问题。双方还就仲裁的性质和特色、调解规则的具体内容等问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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