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生在咸阳市社会福利院开展教学实践活动

2014-05-18 来源:法学院--实训基地 浏览次数:17115

2011年11月14日下午,法学院2009级社会工作专业23名同学在咸阳市社会福利院(咸阳市儿童福利中心)开展教学实践活动。

根据教学安排,本次教学实践活动的重点是如何与弱势群体儿童进行沟通交流。围绕着“关注弱势儿童,献爱心送温暖”这一主题,在何剑锋、张琪和任利三位老师的带队指导下,同学们通过发放礼品、儿歌比赛、单独交流互动等环节,迅速拉近了与孩子们之间的距离,在欢歌笑语中,孩子们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据福利院负责人介绍,咸阳市社会福利院目前就读儿童的年龄分布在三、四岁到十五、六岁,每个学生都患有程度不同的生理疾病,而且基本上都是孤儿。作为弱势群体中的特殊人群,他们特别需要社会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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