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组织学生赴咸阳仲裁委员会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2014-05-18 来源:法学院--实训基地 浏览次数:19512

10月14日,法学院2010级法本1班全体学生前往咸阳仲裁委员会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宗栋、廖雪娇、何蓉三位老师带队。

据介绍,咸阳仲裁委员会由具有法律、经贸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是咸阳地区唯一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的新型仲裁机构。此次实践活动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旁听一起商事仲裁案件,帮助学生了解仲裁委员会的内部设置和工作流程。仲裁们员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务能力深深吸引了法学院师生。

教学实践过程中,同学们还与仲裁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有关疑难问题进行了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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