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生宋爱明参加陕西省2013年中央财政人员培训示范项目第四期培训班

2014-05-18 来源:法学院--人才培养 浏览次数:15623

 
 
101820日,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宋爱明代表咸阳市银凤爱心服务中心,参加了陕西省2013年中央财政人员培训示范项目第四期培训班。这是我校社工专业学生首次参加中央财政人员培训示范项目培训。
在为期三天的培训中,有关专家学者围绕公益理念、志愿者管理以及社会组织如何参与社区服务等主题内容,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讲解。宋爱明同学作为培训学员代表做了主题发言。
据了解,该培训由陕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陕西省公益社会组织发展中心承接,由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立项,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应对社会组织能力提升的需求,对陕西省公益组织负责人、业务人员开展组织建设、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系列培训,从而提升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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