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基本情况
1993年开办的西藏民族学院法学专业,开创了西藏法律专业高等教育的先河。2010年5月,学校整合原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资源,法学院正式挂牌成立。目前,法学院开设有法学和社会工作、法律事务3个专业,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民族地区法制问题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现有教职工38人,设有宪政理论法、民刑实体法、诉讼综合法和社会学四个教研室,其中教授和副教授18人,博士10人,硕士研究生19人,教学实习实践基地33个,规范化模拟法庭1个。法学专业是自治区级特色专业,法学专业教师队伍被确定为自治区级(专业)教学团队,经济法学课程是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法学专业是学校品牌专业。近年来,法学院教师科研实力不断增强,先后出版学术专著4部,学术论文360余篇,正在合力形成独具特色的科研领域。
二、项目概况
实训实习基地项目是法学院根据长期办学经验,并立足长远发展角度,以为西藏培养更多专业能力强、又具有较强实践技能的优秀人才为目标,从法学专业出发,提出本项实训实习基地项目。
实训实习技能是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实践性环节,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基础课,是我院法学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它包括法学专业技能训练与提高、法学专业技能应用与服务两大方面能力的培养,是培养学生学会思辨、询问、谈判、模拟审判及刑事侦查等方面基本技能的必备途径。了解公检法司系统的办案过程和工作流程是实训实习的必备环节,是锻炼和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必然要求。法学院实训实习基地项目特别注重与西藏特点相结合,能够满足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需要。
通过补充购买若干个高质量的中文学术文献、培训光盘、自建法学文库等特色数据库,建立符合民族院校法学专业需要的实践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和专业培训实验室资源;目前,我院已有教学实习实践基地28个,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对外交流路径和视野,为学院顺利开展实习实训活动提供宏观上的保障和支持。通过建立法律诊所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健全学生知识储备与实践能力的自我诊断体系。
三、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努力,逐步形成在西藏自治区内以拉萨为中心、在内地以陕西咸阳地区为中心的学生实习实践教学(教师开展科学调研)基地群。 重点加强与咸阳市人民法院、拉萨市人民检察院的实训联系与办学合作,建立起与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的实训合作关系。建立法律诊所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争取建立一个法学专业资料室,配备必要的指导教师和教学设备,以满足法学实践教学活动的需要。配备法学实践教学所需的典型案例音像资料,引进法学实践教学系统(LETS),编写实训指导教材,逐步形成适应我院学生需求的特色实践教学手段,以保障实习实训教学活动的开展。
四、项目建设任务
(一)强化与咸阳市人民法院、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实习实训合作关系。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2个,民事审判庭3个,行政审判庭(赔偿办),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等部门。其下辖14个基层人民法院,2011年度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292件,与我院实践教学合作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下辖1个区和7个县人民检察院,自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与我院于2009年签订实习实训协议以来,一直保持着较好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强化与咸阳市人民法院、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实习实训合作关系,不断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为我院形成特色化实践办学模式打下坚实基础。
(二)法律诊所中心是学生走出传统课堂教学的必由之路,是调动学生学习兴趣的重要方式,该中心拟由4名教师和20名学生组成,负责日常学生知识的自我诊断、学习模式管理创新的探索。法律援助中心拟采取学院与法律事务部门共建的模式开展,拟由10名法律事务经验丰富的教师、30名品学兼优的学生与1—2个法律事务部门相配合,一方面可以为社会提供持续性的法律救济,另一方面为学生今后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编写实训指导教材4部,由以法学院教师为主、有关高校教师及主要实训基地专家、实训学生代表共同组成的编写组编写。在突出法学专业化的同时,结合实习实训的技术化,为学生更好进行实践活动提供专业化指导。
(四)构建良好的实训运行机制必须健全实训规章制度,由3名教师、各实训基地负责人及实训学生代表共同组成实训协调机制中心,该中心负责整个实训工作的设计、安排与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五)建立法学专业图书资料室。图书资料室由专业图书阅览与实习实训指南阅览两部分组成,图书资料主要由中文图书与外文图书两类,其中以中文图书为主,可提供百余人同时查找、阅览。
五、项目预期效益
该项目围绕法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实习实训开展、实践活动形式多样性等相关问题,展开具有地方特点的教学实践活动。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探索面向西藏培养专业性、实用性较强的人才培养模式,以达到凝练科研特色,突出办学特点,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的目标,增强服务于西藏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
通过本实验平台的建设,能够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实践、实训服务,每年可供5个教学班级使用,300余人使用、受益,使学生能够接受更加全面和更加深入的实践技术教育。
1、通过实习实训基地的建立,可以使学生获得公检法司基本办案经验,并进行独立的实践操作,在实习过程中有机地将基本法学专业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实践结合起来,同时使学生掌握具体案件的侦查、审理、判决基本思路。
2、通过法律诊所中心及援助中心的建立,完善我院法学专业的建设,实现学科与资源的整合,锻炼学生实践能力的同时,打造学院自己的品牌,为我院的学术研究和应用开发奠定基础。
3、通过编写实训指导教材和构建良好的实训运行机制,为我院形成注重实践型人才培养的办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法学专业图书资料室的建立,为师生提供了最佳的学习和阅览环境,实现我院产学研规划突破。
六、建设项目实施组织及进度安排
1、项目实施组织
以现有的实践基地为基础,努力扩展新的实训单位,为我院学生提供更为广阔的实习实训空间。特别注重加强与咸阳市人民法院及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实习实训合作,促进在西藏自治区内以拉萨为中心、在内地以陕西咸阳地区为中心的学生实习实践教学(教师开展科学调研)基地群的形成。
2、进度与计划安排
项目经批准后,用4年时间来完成项目的全部任务,具体如下:
2012年9月—2013年8月:我院加强与咸阳市人民法院、拉萨市人民检察院的联系,在原有的实习实训规模上,确定本年度的实训计划。在计划的落实阶段,选派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实习实训活动,在此过程中注意信息的及时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协商,确保其在我院学生实习实践教学基地群中的核心地位。
2013年9月—2014年8月:通过对我院前期法律诊所活动与法律援助活动的总结,重新确定诊所课程及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的方案,对参与诊所活动及法律援助活动的教师、学生分别考评,从中选定人员、确定专门的场所成立法律诊所中心及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成立以后,深入开展诊所活动与法律援助活动,对中心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提出完善意见。
2014年9月—2015年8月:积极联系各方面专家,做好编写实训指导教材的前期准备工作。以我院法学教师为主体,同时联合其他相关高校的教师、部分实践基地负责人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实训学生意见,制定实训指导教材大纲。围绕大纲的要求确定指导教材的试读本,对其中的不足之处进行总结,对指导教材进行修订。
2015年9月—2016年8月:在我院教师中选定3名教师,联合各实训基地负责人及实训学生代表确定实训协调机制中心所需的专业人员,筹备该中心成立所需的财物,前期条件成熟后成立该中心。该中心成立后,将围绕保障实训工作的常规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理念开展工作。在听取学生意见后,结合我院注重实践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办学特色,成立法学专业图书资料室。在该资料室投入使用后,注意对其日常维护及资料更新。
七、保障措施(包括现有硬件条件、管理机制、人员、资金等)
(一)硬件环境保障
学校领导也非常关心本研究中心的建设,无论是从实验室用房还是配套资金方面,都将给予大力的支持。特别为突出我校法学特色学科建设,加大了优势学科实训实习教育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的投入,每年投入一定的建设费用。
(二)管理机制保障
1.政策保障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办法以及学校制定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仪器设备采购制度等,是本项目建设的财政依据,我校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管理制度”、“项目跟踪检查管理制度”、“平台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等,将为本项目建设提供全面的政策保障。
2.组织保障
为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我们将狠抓落实工作。成立由我校主管领导、财务、设备、教学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我校图书馆将成立技术监督小组。各组织机构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该基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人员保障
项目实施小组有10名教师,分别由分管教学的领导、各教研室主任、教学科研办、团学办和相关实训实习指导能力较强的青年骨干教师组成。
项目主要参加人员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职称 |
学历 |
研究方向 |
侯明 |
男 |
教授 |
硕士 |
司法制度与诉讼法学 |
姚俊开 |
男 |
教授 |
本科 |
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 |
沈丽波 |
男 |
副教授 |
本科 |
经济法律制度 |
孔艳霞 |
女 |
副教授 |
本科 |
行政法律制度 |
刘芬霞 |
男 |
副教授 |
硕士 |
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 |
杨长海 |
男 |
副教授 |
博士 |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
李平 |
男 |
讲师 |
硕士 |
西藏地方法制问题 |
黄军锋 |
男 |
教授 |
本科 |
民商事法律制度 |
胡晓琴 |
女 |
副教授 |
本科 |
证据法律制度 |
王亚妮 |
女 |
副教授 |
硕士 |
刑事法律制度 |
李红 |
女 |
副教授 |
硕士 |
经济法律制度 |
宗栋 |
男 |
讲师 |
博士 |
民商事法律制度 |
倪娜 |
女 |
讲师 |
博士 |
民商事法律制度 |
李春斌 |
男 |
讲师 |
博士 |
民商事法律制度 |
张林 |
男 |
讲师 |
博士 |
民商事法律制度 |
刘红旭 |
男 |
讲师 |
博士 |
社会学 |
团队配备的合理性:
法学院现有教师38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5人,博士 10人。近几年来,这些人员在承担教学任务同时,还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发表了学术论文360余篇。另有多名教师赴外访学,并有5名教师在公检法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积累了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
另外,利用我校地处陕西特殊地理环境优势以及在近几年对口支援工作中,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东南大学等重点大学图书馆与我院图书馆形成了互动发展的渠道和机制,使得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给予相应的数字信息帮助和技术指导。
(四)资金保障
在专项经费到位的情况下,图书资料室将有能力和条件组织实施数字图书信息资源和共享平台项目,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