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体现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办学特色,树立法学院的良好形象,提升法学院的知名度,法学院决定在“西藏民族学院法学院院徽”的基础上,重新设计“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院徽”。经过两个月时间的广泛征集和反复修改,最终确定了法学院院徽设计方案。
经2016年4月11日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自2016年4月13日起正式启用“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院徽”,“西藏民族学院法学院院徽”同时废止。
一、院徽图形
一、院徽图形

二、院徽设计说明
1、院徽按照国内外高校法学院院徽所遵循的圆形结构为基本图形。
2、标识的中心部位是由天平秤、书本组成。天平秤象征法律的公平公正,下方的书本代表法学院莘莘学子的勤奋好学,充分体现了法学院的专业特征及学科精神。
3、外围由藏汉英三种文字组成,体现了民族院校法学院的民族特色。
4、整个图案简单大方,以“藏红色”为基本色调,具有易识别、易推广、易制作的优点。
三、院徽使用要求
院徽是学院的无形资产,也是学院对外形象的核心,使用院徽应严谨规范,避免因误用而产生的负面影响。
1、法学院所有对外宣传、交流、举办重大活动、隆重庆典时,均可使用院徽。
2、法学院网站、信笺、信封等,均可使用院徽。
3、法学院院徽版权为法学院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特此公告。
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
2016年4月12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