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教职工2010年下半年政治理论学习安排

2011-09-13 来源:法学院--党建动态 浏览次数:5844

 
为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四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内涵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努力开创法学院各项工作新局面,按照学校党委总体安排并结合法学院具体实际,现对下半年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原则与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学理论指导具体教育教学实践的巨大威力,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开创法学院各项工作新局面。
二、学习内容
1、科学发展观;
2、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3、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
4、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5、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文件精神;
6、《“四观两论”干部读本》、《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等民族团结主题教育;
7、《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规;
8、中央和两省区党委、教育工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等;。
三、学习方式和具体安排
根据《西藏民族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探索和创新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方式。
法学院教职工集中政治理论学习研讨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单周周三下午,如临时调整则另行通知。
四、几点要求
1、必须紧紧围绕教学中心任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把理论学习与具体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党员必须起到带头作用,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2、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营造学习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确保学习活动的时间和质量,并把开展理论学习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育人能力和教学质量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学院党总支
                               201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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