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组织学生赴永寿县人民法院、礼泉看守所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2017-05-25 来源:法学院--教研动态 浏览次数:2663

5月23日,法学院组织2015级部分本科生、201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百余人赴永寿县人民法院、礼泉县看守所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法学院院长侯明、团学办主任曾楠、教学办副主任张震、王玉清、倪娜、宗栋等老师参加此次活动
上午9时30分,永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小武(化名)等三人涉嫌信用卡诈骗一案,法学院百余名同学参与旁听。该起案件由永寿县法院院长应文涛担任审判长,永寿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平信出庭支持公诉。该案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刑事诉讼实务课。此后,同学们分组考察了基层法院内设机构,并听取业务开展报告。
下午,师生赴礼泉县看守所实践学习,在此过程中,学生对于监狱与看守所的职能划分、刑罚的种类及刑事诉讼程序等刑事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同时,管教干警有序组织并详细讲解,通过近距离接触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也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真实、生动的警示专业教育课。
教学实践活动是法学院教学活动的一项重要安排,是巩固理论知识和加深对理论认识的有效途径,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掌握科学方法和提高实务能力的重要方式。法学院通过每年组织学生进行课外实践教学活动,形成了课内、课外和校外的实践教学体系使得实践教学活动成为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教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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