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组织学生赴澄城县人民法院、看守所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2017-06-12 来源:法学院--教研动态 浏览次数:2484

69日,法学院组织2015级法本3、4班学生共77人澄城县人民法院、看守所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法学院领导、诉讼法教研室主任李红副教授、教学办副主任张震参加了此次活动。
上午九时,师生抵达澄城县人民法院,受到该院全体干警的热烈欢迎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三军介绍了澄城县县情及澄城县人民法院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司法改革、执法办案等情况,希望能通过与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实施联合共建平台,进一步推动双方在学术交流、实践教学、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充分发挥西藏民族大学的科研力量和澄城法院实践资源,力求优势互补,实现双赢。随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李琼、澄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三军代表双方签署了法学专业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协议。
上午十时,师生旁听了该院刑庭庭长刘长生担任审判长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庭审,庭审现场气氛严肃,过程严谨有序,同学们认真聆听,近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庄重与威严,真切体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通过旁听庭审,同学们对于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公诉机关的地位、辩护人的作用等在专业课上老师传授的理论知识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下午,师生们分别参观了澄城县博物馆、澄城县看守所。在博物馆,通过讲解员的解说,大家澄城县历史有了一个更为全面深刻的认识;在看守所,在所长的带领下,观看在押人员监室,通过他的讲解,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直观生动的专业警示教育课。
    通过此次实践教学活动,不仅增强了同学们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巩固了专业理论知识,也发现了专业上的不足,激励大家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将来更好地服务法治社会打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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