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凯校长参加法学院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课题合作座谈会

2017-11-09 来源:法学院--教研动态 浏览次数:1836

11月2日,法学院与西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举行校地课题合作座谈会。会议在一号办公楼四楼藏式会议室举行。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凯,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革生副主任、法学院领导与有关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座谈会。会谈由侯明院长主持。
刘凯校长代表学校对自治区人大法制委革生副主任一行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他详细介绍了我校近期重点工作及学科发展情况。指出,我校人文社科优势突出,注重应用型研究,特别是围绕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形成了一大批具有重大影响的科研成果。近年来,法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速度很快,积极参与服务西藏和陕西咸阳地方法治建设,成果显著。希望双方此次合作顺利并预祝成功。
革生副主任代表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对学校领导和法学院高度重视此次课题合作,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通过参观校史馆对西藏民族大学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认识。本次到访是受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委托,就《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主要制度的立法后评估工作,与法学院开展横向课题委托合作。2013年法制委曾委托法学院对《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进行了全面评估,最终形成的法律文本评估报告和调查数据分析评估报告,得到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人大法制委领导的高度认可和肯定。法学院人才济济,有非常好的学科研究基础,是我们理想的合作对象,相信有过成功的合作经历,本次任务一定能够高质量按要求完成。他强调,自治区人大法制委正在积极考虑,在立法工作中引入第三方合作机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西藏民族大学作为西藏高等院校,其法学院也是优先考虑的合作对象。
法学院领导表示,我们高度重视与西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的合作关系,愿意承担包括委托项目合作、立法业务培训等工作。本次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但我们有优秀的科研团队和成功的合作基础,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相信一定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本次《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主要制度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和有关水法实施办法的调研报告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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