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法学院201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教学办张震老师的带领下前往咸阳仲裁委员会开始为期两周的实习实践教学。
座谈中,仲裁委周永华秘书长、罗爱军部长对师生的到来表示欢迎。周永华秘书长简要介绍了咸阳仲裁委的机构设置、人员组成、业务开展等基本情况,对学生在此实习提出了原则性要求。随后,罗爱军部长对本次实习做了具体的分组安排,由仲裁秘书负责学生实习的指导与帮带。同时,他表示会配合学院加强学生纪律管理,做好考勤记录,确保学生的实习效果与质量。随后,同学们参观了仲裁委办公场所,了解仲裁业务开展与日常工作情况。本次实习是201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实习环节。
咸阳仲裁委员会是于1996年9月成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其法定职责是审理和裁断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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