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与咸阳仲裁委员会、陕西润丰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协议

2019-03-04 来源:法学院--法律硕士 浏览次数:18530

12月14日,法学院与咸阳仲裁委员会、陕西润丰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签字仪式分别在咸阳仲裁委、润丰律所举行。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侯明、咸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吴琳、陕西润丰律师事务所主任黄红润及相关同志参加签字仪式。
此次与咸阳仲裁委员会、陕西润丰律师事务建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进一步增加了学院实习基地的数量,为毕业生实习搭建了更多优质、规范的法律实务实践平台,同时拓展了校地合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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