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法学院20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仲裁业务实践教学工作安排会在咸阳仲裁委员会会议室举行。仲裁委周永华秘书长、罗爱军部长、法学院张震老师及20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工作会。
会上,周永华、罗爱军对师生的到来表示欢迎。周永华简要介绍了咸阳仲裁委的机构设置、人员组成、业务开展等基本情况,对学生实习提出了原则性要求。随后,罗爱军对实习做了具体的分组安排,由仲裁秘书负责学生实习的指导与帮带。张震表示,实习期间两单位业务口负责同志加强沟通与协调,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双方共同做好对学生实习的管理工作,记录考勤,严格请假审批手续,确保实习质量。随后,同学们参观了仲裁委办公场所,了解仲裁业务开展与日常工作情况。本次实习是20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实习环节。
咸阳仲裁委员会是于1996年9月成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其法定职责是审理和裁断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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