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与太白县人民法院举行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挂牌仪式

2019-05-22 来源:法学院--教研动态 浏览次数:4699

5月17日,法学院与太白县人民法院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挂牌仪式在太白县人民法院会议室举行。太白县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春科、党组成员、政治协理员崔斌、审委会专委梅西明等同志,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春镇教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律师,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侯明、副院长张林等老师及2017级1班、2班同学参加。签约挂牌仪式由崔斌主持。
崔斌首先代表太白县人民法院对师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师生介绍了太白县和太白法院的基本情况。他从法院机构设置、办案特色和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等三个方面展开介绍。太白县法院成立于1952年,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等八个内设机构和两个派出法庭。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判处了诸如非法猎杀珍稀野生动物案等多起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针对太白县提出的“全域景区化”建设思路,实行了“送法进景区”,并且在黄柏塬景区设立了旅游法庭,联合太白相邻的汉中洋县法院建立全省首家旅游纠纷化解司法联动机制,实现两个法院一体化诉讼模式,调处旅游纠纷,引导合法经营,有效保障了景区游客的合法权益。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中,他分别从法官员额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等四个方面情况逐一做了阐述。最后,他饶有兴致的向大家介绍了太白县情况。太白县地处秦岭腹地,宝鸡市东南,因境内有秦岭主峰太白山而得名。被誉为避暑胜地和养生福地。是全球同纬度生态保护最为完好的地区之一。
侯明代表法学院对太白法院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他从学校学院基本情况、双方今后的合作交流及就业帮扶等三方面发表讲话。随后,在侯明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
互动问答环节,师生就法官员额制改革与推进、案件发回重审后合议庭的组成、旅游纠纷联动机制、执行难、环境污染纠纷等问题展开深入而细致的交流。
签约仪式结束后,在崔斌的引导和介绍下,师生参访了太白县法院的立案大厅、审判庭等内设机构。
法学实践教学是培养法律职业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在于培养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使学生的法律思维与实践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进而形成法律思维习惯,进入社会后能够尽快满足法律实务工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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