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组织2019级法学硕士研究生赴厦门大学法学院交流学习

2019-11-19 来源:法学院--教研动态 浏览次数:470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我校建校60周年贺信精神,积极推进教育部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意见,结合法学院研究生教学实际情况,借助对口支援高校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11月14-15日,法学院组织2019级法学硕士9人赴厦门大学法学院开展交流学习。黄军锋、王亚妮、张震老师带队参加交流活动。
本次交流学习共两项内容,一是由厦大法学院刘连泰、朱炎生、周赟、郭春镇、肖伟等五位教授为我院师生做五场学术讲座。二是双方举行学院建设经验交流座谈会。


讲座中,刘连泰教授做了题为《中国合宪审查的宪法文本实现》讲座。他指出宪法文本的结构和逻辑决定了合宪性审查的制度逻辑。中国宪法文本包含消极规范和积极规范,具有行动纲领的性质。国家和公民都是宪法关系的主体,消极规范蕴含 “遵守”义务,积极规范蕴含 “执行”义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消极规范判断立法是否与宪法抵触,多元主体根据积极规范判断立法是否适当。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享有概括的合宪性审查权,该权力应由中共中央行使,可以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承担具体工作。

朱炎生教授做了题为《房地产税改革立法探析》讲座。他指出房地产税的功能定位、房地产税的公平征收以及房地产税的民主立法是房地产税制改革中的三个核心问题。房地产税本身虽具有调控功能,但不能单独完成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作用。取消对个人非营业房产的免税是对税收公平原则的贯彻,对个人房产采取居住面积和当前评估价值相结合的方式计税更加符合税收公平原则。房地产税制改革试点立法在现行的税收立法体制内进行并不违反税收法定原则,在理论上对实现税收法定原则"理想模型"的追求不能否定当前房地产税制改革立法试点的必要性。

周赟教授做了题为《食狗肉、现代化与法治》讲座。他从“食狗肉”这一社会热点现象为切入点,破题指出法治现代化和法治精神之间是相互依赖的,并且存在着互动性,法治现代化的实现需要将法治精神作为必须具备的要素,法治社会的成熟性需要有法治精神,并且有法治精神的反映制度。如果缺少法治精神,即使制度再怎么完善也不能实现法治社会。他勉励同学们要勤于思考,做一个秉持公正与宽容的法律人。

郭春镇教授做了题为《法律、人与理性——认知神经科学的视角》讲座。他指出法学与认知神经科学之间进行的跨学科研究是法学研究的新动向。近些年来,欧美已有诸多研究机构和人员投入了相当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此项研究。该研究借助于认知神经科学的知识,对法学中一些基础性与应用性的问题进行了有益的且富有开创性的探索,如公正与司法、脑死亡与安乐死、法律责任、证据与测谎等方面。此项研究既推进了法学知识的更新,又为法律规则的完善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方法。当然,法学与认知神经科学的结合也会凸显诸如自由意志和决定论的冲突、“真”与“善”的冲突等问题,而这恰恰说明了该领域是一个学术“富矿”,有待于我们进行更为广泛和深入的研究。


肖伟教授做了题为《内幕交易认定疑难问题法律研究》讲座。他指出内幕交易行为,作为证券市场上经常出现的违法行为,近年来受到了广泛的关注。我国的监管机关也对内幕交易行为加强了监管。由于内幕交易的存在,市场的公平与效率会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投资者也会对证券市场的信用失去信心。但是内幕交易通常具备隐蔽性,这使得内幕交易人员的行为不易被检察人员发现。分别从内部交易的主体和客观的要件,以及信息形成节点的认定这几个方面进行深入的探索和分析,旨在将国内的内幕交易进行有效的消除,对金融稳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有利的一面,同时防止金融风险的出现。对内幕交易规范化提出了几点防范建议。

在学院建设经验交流座谈会上,双方就法学专业实验室运行、管理,本科生、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实习见习,硕士点建设与评估等工作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通过交流,双方了解了彼此在相关工作上的现状与关切,建立了工作联系方式,为日后法学学科建设发展的深入探索打下了良好基础。
此次交流学习开拓了师生的学术研究视野,并对法学学科建设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师生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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