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组织202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开展实践调研活动

2020-10-26 来源:法学院--教研动态 浏览次数:5587

 1021日至23日,法学院组织202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赴宝鸡凤县法院、渭滨区检察院开展实践调研活动。调研主要围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检察院机构改革与设置、公益诉讼实践等主题展开。法学院院长侯明带队调研。

在凤县法院,师生参观了凤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听取了中心人员关于凤县“236”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介绍,了解了凤县法院文化建设情况。座谈会上,凤县法院副院长申剑对我校法学院师生一行到院调研表示热烈欢迎。他从法院基本情况、案件审理和执行情况、亮点特色情况等三方面向师生做了深入而生动的介绍。他强调,人民调解制度被西方国家称为东方经验。诉前多元化解机制能有效的将诉讼化解在萌芽状态,极大程度的减轻当事群众诉累、法院诉讼压力、政府信访压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渭滨区检察院,渭滨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文军、杨改珍、茹勤刚及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了与学院师生的座谈。座谈会前,双方签署了《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科研基地协议书,决定在渭滨区检察院建立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座谈会上,张文军检察长结合检察工作和司改情况,发表了“渭滨区检察院践行三个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取得良好效果”的主题讲话。他指出,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纳入刑事诉讼程序。201981,渭滨区院制定实施了《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刑事案件实施细则(试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补充短板、规范运行、积极实践,取得了较好效果。随后,各业务部门负责同志逐一向师生介绍了检察业务工作情况,并与师生就公益诉讼,检察机制改革、刑事诉讼与监督等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

本次实践调研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加深了学生对热点法律问题的认知与理解,有利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调研中,师生还参观了两当兵变纪念馆和中国青铜器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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