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6日至11日,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陈烨副教授、厦门大学援藏干部阳建勋副教授带领法学院20级12名法学硕士同学应邀赴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进行一周的交流学习活动。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强教授、副院长张帆教授、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院长杨武松教授及相关负责人对我院师生的到访交流表示热烈欢迎,并就民族地区法治建设以及法学人才培养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交流学习期间,同学们认真聆听了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的七场专题报告和讲座。
宋强教授作了题为“监察刑事诉讼衔接与非法证据排除”的报告,分别从侦查权、留置程序、强制措施、证据等的衔接等方面进行了法条梳理和解读,还生动形象的向同学们讲述了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米兰达规则、银盘理论等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相关的内容。张帆教授介绍了当前法理学的前沿问题,告诉同学们法学研究过程中应当有的“问题意识”以及“真实性、意义性、针对性、创新性”四个衡量问题质量的标准;随后,同学们踊跃发言,向老师请教读书方法与写作问题,张帆教授以“读书是写作的基础,写作是读书的再创造”来解释读书与写作的关系,并建议同学们定期举办读书会,相互交流读书心得。杨武松教授专门为同学们增加了一场报告,介绍“贵州大生态建设的战略思路和政策法律措施”,在报告之余,老师还亲切的关心交流团一行的衣食住行,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杜社会教授从比较法的视角出发讲述“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理论与实践”,分别对比美国、印度、欧盟和马来西亚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并详细介绍了配额制(Quota)、加分优惠、竞争力强化、足额代表和公共职位保留等优惠政策方式。周相卿教授以自身丰富的田野调查经验介绍贵州少数民族习惯法概况,从自然条件、政治因素两方面介绍了贵州少数民族习惯法资源丰富的原因,以大量图片资料介绍如苗族的议榔立法、长裙苗族与短裙苗族以及布依族、侗族的习惯法,之后还与同学们交流了田野调查的重要性和方式方法。
谭振亭教授作了题为“公益信托——我国公益活动法制化的路径选择”的专题讲座,介绍了信托法在不同国家的发展现状,对我国公益性托的立法背景和探索历程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并结合《民法典》的出台探讨其对公益行为界定、公益赠与财产管理的影响;胡卫东教授结合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同学们逐条解读《民法典》的亮点,如胎儿利益、失能老人权益保护、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重大修改、居住权的设立等,并与同学们就关注度较高的离婚冷静期制度、高空抛物责任由公安调查等相关规定与同学们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除此以外,双方负责人还围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课程设置等问题进行广泛交流和深入讨论,相互交换经验和意见,取长补短,达成了许多共识。此次交流学习不仅使广大研究生同学获得了学术滋养,开阔了学术视野和见识,而且在交流中增进了两校的友谊,更为将来在更高层次、更多领域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