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大法制委张云涛委员应邀为法学院师生作实务讲座

2020-12-21 来源:法学院--教研动态 浏览次数:4685

 1217日,法学院邀请咸阳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张云涛作题为《咸阳市地方立法的现状与展望》实务讲座,法学院教师及2019级、202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讲座。讲座由侯明院长主持。

    张云涛指出,2015年《立法法》的修改给这部法律注入的新的生命力。立法权下放的背后有着深刻的立法体制改革的意义。权力下放的趋势适应了人民民主的进步,适应了我国经济基础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变化,还是依法治国和社会管理的需要。2015年至今,咸阳市人大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为理念,先后制定了四部地方性法规,分别为《咸阳市地方立法条例》、《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咸阳市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条例》、《咸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条例制定的背后体现的是从管理型法规向服务型法规的转变。他强调,要做有针对性的立法,拒绝搞一刀切,要有地方特色,弥补国家立法不足。同时这也是市人大落实以民生为宗旨的立法。

在展望未来时,张云涛强调,由于各种原因,咸阳市作为古都,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立法仍有缺失,未来需加强立法。为了保障人民美好幸福生活,回应人民诉求,构建和谐社会,《城区养犬管理条例》明年也可能出台。

侯明总结时谈到自己的体会,新时代的立法工作与法学教育要做到有立场,有方法,有态度。有立场,指的是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开展地方立法,在法治的轨道提高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有方法,指的是要以理论指导实践,同时在实践中不断验证理论,将两者相结合,根据咸阳特色,西藏特色做到依法立法。有态度,指的是从国家法治发展到具体条文中,法律人都应当秉持严谨的态度,带着工匠精神去琢磨法条,以及背后的法理。希望同学们未来都能成为有担当、有作为、有贡献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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