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增强学生对知识产权法有关理论的了解和学习,5月24日晚法学院知识产权团队组织开展了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解读”为题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童晓敏老师主讲,法学院2019、2020级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到场聆听了讲座。
童老师以现代著作权法的精神为出发点,分别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作品”、权利内容以及权利限制三个方面入手,对本次修法的亮点、特点给大家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首先,本次修法通过将“有形形式复制”改为“一定形式表现”进一步界定了作品定义、将“作品类型法定”改为“作品类型开放”,从而对法官未来的司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其次,对著作权权利内容分别从复制权、出租权定义的修改对本次修法的技术意义和现实意义进行了解读。最后,从“课堂教学和科研人员使用”、“免费表演”、“为阅读障碍者提供无障碍格式版”等条款对权利限制的修改进行了介绍。
通过本次讲座增强了同学们对著作权法的了解和兴趣,尤其对于研究生今后的理论学习及科研活动具有重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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