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法学院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生实习实践工作会在汉中中院举行。汉中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兴平,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庞军权,办公室主任杨继锋、政治部副主任李学刚,我校法学院院长侯明、党政办主任张震及201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工作会。刘兴平主持会议。
刘兴平代表汉中中院全体干警对我校法学院师生的到来表示欢迎。他表示汉中中院与我校法学院自2018年建立实习基地以来,按照实习协议规定,认真对待学生实习活动,确保每个实习生得到锻炼和提高,同时双方还围绕理论与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常态化交流合作,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提高,并对双方现阶段及今后富有内涵的合作充满信心。对于此次实习,他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认真遵守实习规章制度;二是认真学习审判实务,完成指导老师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严格落实司法保密制度;四是及时沟通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他还向与会师生介绍了汉中及汉中中院的基本情况。
侯明代表我校法学院对汉中中院长期以来对学院发展、教师课题调研、学生实习实践等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学院在实务部门建立法学专业实习基地,是法学专业建设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需要,也是充分利用社会优质资源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表现。实习基地的建立,对于提高办学质量、培育卓越法治人才发挥了积极、重要作用。他希望双方本着互相协作、各施所长、互补所需、共同发展的意愿,为培养更多、更优秀的西藏法治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针对本次实习,他建议中院推荐3名员额法官作为学院校外实务导师,指导学生实习工作,同时为双方进一步的交流沟通打下基础。他还向与会同志介绍了学校、学院的基本情况。
庞军权从指导老师分配、后勤服务保障、学生实习意向等方面对本次实习岗位安排进行了介绍,并宣读了汉中中院实习工作规定,强调了实习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