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降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意见》(教学厅函〔2023〕8号)的要求,凡初试报考我校,享受此照顾政策分数线录取的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内工作单位或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保证毕业后在西藏自治区内就业。
复试工作流程
日期 |
类别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4月28日 (周五) |
考生报到 |
14:00-16:00 |
实验楼1001室 |
考生根据通知要求,持相应材料到法学院报到。 (注意:报道提交具体材料请查看表格下面的备注) |
4月29日 (周六) |
综合面试 |
8: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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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楼1004室 |
本次复试不单独组织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涵盖专业课笔试、面试、英语复试内容,请所有考生8:00到达指定教室签到候考。 |
备注:报到审核材料清单及要求
1.政审表:(需加盖所在学校/社区/镇的公章)
2.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
3.准考证: 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明:
(1)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非全日制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三方协议或单位证明(必须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5.复试承诺书:复试承诺书原件需手写签字。(详见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6.降分复试意向表:降分复试意向表需本人手写签名加盖手印(详见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官网)
7.其他要求:
(1)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少数民族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少数民族地区的证明需提供人事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
(3)若遗失身份证,需出具公安部门证明原件。若遗失学位证、毕业证,需现场出示学信网证明。
(4)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出具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即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补充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初试成绩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注意:所有提交的复印件材料上须考生本人现场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按手印;复试不收费。
四、其他
1.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保密、监督、复议等其他工作,严格按照《西藏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详见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2.本细则由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法学院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