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系列学术讲座——证据的隐含意义和隐含结构

2023-05-25 来源:法学院--教研动态 浏览次数:9983

       5月23日,法学院开展主题为“证据的隐含意义和隐含结构”的学术讲座。厦门大学法学院陆而启教授主讲,法学院副院长张林主持讲座
    在讲座中,陆而启从证据与事实的关系入手,阐释了证据的隐含意义和隐含结构,并通过描述证据的程序流转和分析证据的裁决主体,从而揭示当代刑事诉讼程序的转变趋势。首先,陆而启指出了证据与事实的关系。证据作为功用的事实连接着证明对象,作为存在的事实展示着其形式,作为逻辑的事实体现了证据从表象形式转换为具象事实、涵摄要件事实乃至融贯为案件事实的动态关系。其次,讲述了证据的隐含意义和隐含结构。证据的隐含意义在于,“证据”这个概念天然地隐含着“有证据”和“真证据”之意,对此,陆教授引入了证据“从有变无”、“从真变假”的“无证据”这个驳论概念。证据的隐含结构则是指,证据除了其显在的作为表象的材料形式之外,还隐含着取证程序和证明对象这两个部分的内容,而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便可以从这个隐含结构中找到原因。接着,通过描述程序性制裁、举证责任和说服责任等证据的流转程序,分析了控辩审的诉讼角色分工和裁决主体的内部分权等有关证据运行的组织保障,让证据“从有变无”、”从真变假”的程序途径和心理过程显形,揭示了当代刑事诉讼程序本质上逐渐从一个“接力赛”向“障碍赛”转变的总体趋向。
    讲座结束后,张林副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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