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晚,法学院邀请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蒋超教授来我校开展主题为“中国大国式法治现代化”学术讲座。法学院院长侯明教授主持讲座。
蒋超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中国式现代化’”开篇,简要概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含义及特征,明确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蒋超以递进的方式描述中国大国式的基本国情,强调我国人口规模的多、地域领域的广、多样文化的合。进而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三方面阐述推进中国大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内容并重申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展望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以期建构中国大国式法治现代化。最后,学生积极提问,与蒋超教授探讨了习惯法与国家统一法之间的冲突适用等问题。
讲座结束后,侯明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他说,在中外对比下,中国大国式的国情尤为特别,大国式法治现代化也需法学人才的努力,勉励在座师生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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