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法学院组织开展题为《民商事纠纷的解决机制》学术讲座。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朱际民教授主讲,法学院院长侯明教授主持。
朱际民以“解疙瘩”一词开题,形象阐释了自己对于民商事纠纷的认识,强调纠纷重在解决这一环节,在对比民事诉讼制度的基础上,从实务角度对仲裁制度进行了深层次的剖析解读。朱际民指出,仲裁作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纠纷解决制度,并具有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特性,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基础上能够公平、专业、高效解决纠纷,其已俨然成为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的重要途径。他以仲裁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为切入点,讲授了自己对中国民商事仲裁制度的思考和见解。同时,他通过对仲裁员资格、仲裁庭的组成、仲裁机构的设置、仲裁基本制度等深层解读,并融入仲裁实务案例,直观清晰地展现了仲裁制度最大限度汇聚纠纷解决资源、最大力度维护商事主体权益(保护商业秘密)、打破地域管辖限制、传导公平正义价值理念等特性。最后,朱际民从仲裁实务角度进行经验分享,他指出要对当事人进行基本的判断,要根据当事人类型选择采用不同的沟通技巧;要具体围绕法院与仲裁判决的区别,分析哪类案件更适合仲裁,从而及时有效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他也对研究生学习提出期望,希望大家重视法理学习,提高法律法规检索能力,多看、多思考。
侯明进行总结,他再次对朱际民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强调了仲裁制度对当下社会的纠纷解决、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他希望大家作为研究生要开拓学术视野,增强主动研究意识,要着重对朱际民教授讲授的仲裁员资格条件、仲裁协议管辖制度的不足、法院对商事仲裁的监督以及仲裁制度价值取向公平与公正的考量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研究,巩固本次讲座学习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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