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 班戈县人社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及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工作,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结合《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班戈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城镇失业人员中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4名:1.专职驾驶员3人(需3年以上驾龄);2.专职后勤服务员1人(有相关后勤服务经验者优先录用)。以上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零就业家庭,脱贫户家庭及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
2025年班戈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应聘:
1.招聘年龄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城镇持《残疾证》的残疾人;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5.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6.军烈属、现役军人配偶、复员退役军人(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7.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8.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9.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非法出入境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具有吸毒史或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曾经主动离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职工工作的;
四、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招聘程序:1.报名及资格审查。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脱贫户或者低保户需要开具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报名者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资料。 2.资格审查:由班戈县人社局按照相关公益性招聘暂行办法规定执行。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统一在现场填报《班戈县公益性岗位招录表》,并将相关报名材料纸质版现场进行提交。
(二)面试程序: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按照报名人员数量分组,由考官现场提问打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三)公示:对面试合格的人员由班戈县人社局局务会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提请班戈县人社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无异议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示期间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四)福利待遇:按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11日(工作时间内)。(工作日每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班戈县热源厂二楼3号办公室。
(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0896—3672447 /13618967575
附件:2026年班戈县人社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班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