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24〕87号)及《山南市市直公益性岗位指标使用管理办法》(山公岗办〔2024〕1号)要求,经请示市人社局同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具体从事食堂帮厨及保洁相关工作,需服从岗位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能力,无任何违法违纪及不良记录; 2.了解公益性岗位性质,认同公益性岗位服务宗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乐于吃苦、甘于奉献,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求; 3.所有招录对象必须能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沟通交流,除明确要求外,无学历限制;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及不适宜从事食堂帮厨、保洁工作的其他疾病。 (二)具体招聘对象 1.国有企业破产的“3545”人员; 2.失地农牧民(需提供经村居、乡镇、县政府、县自然资源局盖章及负责人签字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军烈属、退役军人(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经社区盖章及负责人签字的相关证明材料); 6.城镇单亲家庭人员(需提供经社区盖章及负责人签字的相关证明材料); 7.城镇享受低保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社区盖章及负责人签字的相关证明材料); 8.城镇持《残疾证》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9.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需提供经社区盖章及负责人签字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纪律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且禁考时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6日至4月19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西藏山南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泽当大道附1-4号)。 3.咨询电话:0893-7836620、13638936016 4.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山南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核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格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审核要求,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将及时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面试、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5.报名要求:应聘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本人到场的,可委托家人、亲友代为报名,委托报名需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 (1)本人身份证; (2)符合招聘对象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退役证、低保证、残疾证、相关社区或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委托报名的需额外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由我局发放面试通知书,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审核通过者需凭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不再补报补试。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适配度、服务意识及基本职业素养,面试成绩当场告知。 (三)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山南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场所及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收到异议,我局将及时核查处理;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 (四)薪资待遇 录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现行山南市公益性岗位统一标准执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具体标准参照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程序,严肃招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招呼说情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取消相关人员报名、面试、录用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派驻纪检组):0893-7907728(工作日期间接听),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山南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山南市相关规定执行。 2.报名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接收面试、录用等相关通知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公告。 附件:失地证明模板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