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 | 西藏米林市政府办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8 来源:西藏民族大学就业网 阅读次数:207

     米林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米林政务服务“三化”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国家重大项目服务保障能力,充实政务服务一线辅助人员力量,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和企业群众办事体验,米林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米林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计划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15名,岗位职责为从事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如咨询窗口、帮办代办、行业综合窗口、热线服务和投诉举报处置、12345热线办理等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窗口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团队精神,听从指挥,作风纪律性强。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2008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以下(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能熟练应用计算机(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七)米林市户籍优先。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米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米林政务服务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

    1.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1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米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业务监督办公室。(联系电话:0894-5915885、15889047050)

    2.报名时需提交《米林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一份(考生提前下载填写)、电子版一份发至报名专用邮箱(mlxspfwj@163.com),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和证明,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交复印件,同时,需提交近期蓝底正面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含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根据发布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确认合格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举办任何培训;

    2.笔试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日期以电话通知为准;

    3.笔试地点:米林市委党校(暂定);

    4.笔试成绩:由米林市组织部、米林市人社局和米林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六)政审

    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计算个人总成绩,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填写应聘人员政审表,并组织政治审查,经政审合格的通知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米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米林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岗的(从试用期之日起计算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1年签订1次。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按6754元/人/月执行扣除单位部分保险类1717.08元人/月、个人部分保险类741.95元人/月,每月实发工资4200元左右,具体以实际到账工资为准),试用期工资按100%发放,连续2年考核合格上调基本工资5%作为激励薪资,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米林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手续,个人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请假、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米林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负责。


    (四)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食宿自理。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过程中,聘用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米林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米林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辅助性岗位报名表


    米林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