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
一、政策依据
1.《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藏人社发〔2017〕139号);
2.《西藏自治区就业资金实施细则》(藏人社发〔2020〕68号)。
二、受理条件
1.2019年1月1日后毕业的,五年内取得国家人社部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我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9年1月1日后,在校就读的我区生源全日制大学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毕业后可以同等享受。
2.接收上述高校毕业生在各类岗位实习锻炼或开展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区内企业及培训机构。
三、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材料
《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取得证书补贴资金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各类证书复印件。
2.企业申请材料
(1)补贴资金申请书;
(2)〈西藏自治区企业及培训机构实习培训高校毕业生补贴资金申请表〉;
(3)企业、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实习或培训高校毕业生人员花名册(需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
(4)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各类证书复印件;
(5)实习协议、培训方案原件。
四、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五、办事流程
1.个人申请流程:高校毕业生取得证书后,登录“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证书补贴”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资料,提交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将相关资料一次性报送或邮寄至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按照规定向财政申请相关资金后,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证书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2.企业申请流程:企业和培训机构登录“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按照取得证书毕业生基本信息依次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资料,提交中请,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将相关资料一次性报送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按照规定向财政申请相关资金后,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证书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六、办理方式
网上申请→人社部门审核→提交纸质材料→拨付
咨询电话:12333
注:高校毕业生个人证书补贴由高考前户籍所在地地(市)人社部门审核,高考时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内地各办事处、西藏民族大学的毕业生由拉萨市人社部门审校:在校生在校期间取得的相应证书,毕业后持相关材料到上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企业和培训机构补贴由公司社保缴纳地地(市)人社部门审核,驻藏央业、中央驻藏分支机构及在自治区缴纳社保的企业由自治区人社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