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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启动资金

    发布日期:2024-06-13 来源:西藏民族大学就业网 阅读次数:1894

     创业启动资金

     

    一、政策依据

    1.《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场地租金及水电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基本生活费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藏人社发〔2017〕142号);

    2.《西藏自治区就业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68号)。

    二、受理条件

    1.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创业;

    3.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为第一年,以此类推);

    4.2017年1月1日后取得营业执照。

    三、申请材料

    (一)个人创办的企业

    1.填写《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及相关补贴申请表》(下载网址:ldjy.xizang.gov.cn);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原件及复印件(中职毕业生不提供);

    4.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或各地市、各区县人社局均可办理,该证书全国通用);

    6.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合伙创办的企业

    1.填写《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及相关补贴申请表》(下载网址:ldjy.xizang.gov.cn);

    2.合伙人中所有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合伙人中所有高校毕业生《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原件及复印件(中职毕业生不提供);

    4.合伙人中所有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合伙人中所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在工商机关已经备案的公司章程。

    四、办理时限

    审核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确定

    六、办理方式

    自治区、市、县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