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整理材料,交所在单位
(一)拟申报人填写《西藏民族大学申报高一级专技职务人员情况简表》(在人事处网页下载),报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
(二)拟申报高职人员书写述职报告。
(三)拟申报人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各类获奖证书(非国家政府机关颁发的获奖证书,不得提供);外语考试成绩单。
上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提供一份,交所在单位。
(四)提供本人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科研立项、结项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所提供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聘任时间为准,不含资格时间)以来的材料,已使用过的评审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2、凡现任副高职拟申报晋升正高职的,在高职评委会评审和上级确认资格期间,已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和获奖证书,在评审时可以使用;
3、科研成果的复印件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并整理装订成册。
(五)提供本人鉴定论文(著作)材料
拟晋升副高人员提供本人任职以来的代表作两篇两套(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原件封面上注明;
拟晋升正高人员提供本人任职以来的代表作三篇两套(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原件封面上注明。
(六)个人以上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展示。
二、单位审核、推荐
1、各二级学院及有关业务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统计、审核拟申报人教学工作量,填写工作量统计表。
3、考核推荐小组审查申报者资格,审核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本单位公开展示三天左右,广泛听取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考核推荐小组成员在认真阅读申报者材料后,根据本人政治思想、业务水平、资格条件、工作表现、教学科研成果和量化考核标准,独立进行分析判断,量化打分。量化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
4、考核推荐小组组织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向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述职(述职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所承担的工作及工作成果、上岗后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打算等),并在本单位副高职以上人员及教研室主任(含副主任)中进行民主测评。
5、单位依据考核推荐小组意见,研究上报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
三、职能部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审核拟申报人员资格条件。
四、拟申报人从人事处取回经审核后的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并填写(手写)“职称申报表”, 交纳评审费。
五、拟申报人将“职称申报表”连同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统一装袋,交所在单位审核、签注意见,由单位汇总后统一报人事处。
六、职能部门整理、审核拟申报人全套申报材料
七、学科组活动
八、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