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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藏民族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11-20   [来源]:组织部(人事处)   [浏览次数]: 6367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西藏民族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学校党委研究审定,现予以印发。
 
 
 
 
              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12日               
  
 
 
西藏民族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以及《西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08〕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区情、校情实际,现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西藏民族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学校“十二五”规划关于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立足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在全面把握学校机构设置与人力资源分布状况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区内外高校有关经验和做法,对现有机构设置、职能分布及教职工人事管理进行科学分类,稳慎推进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需要的各项举措,使各类岗位的编制设置、职责任务、人事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为“探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细化分类体系,实行不同的人事管理政策和办法”奠定工作基础,以更好地服务于走以提高质量为中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建设人民满意的西藏民族大学的战略目标。
    二、工作对象和工作原则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对象为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及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全体在编人员。
    岗位设置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教育服务水平、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现实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分别定岗和管理;坚持开拓创新,促进建立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和优秀拔尖人才成长的有效机制;坚持统筹发展,注重与教育教学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相衔接。
    三、工作步骤和阶段任务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时间从2012年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科学设计制作教职员工信息统计表,组织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填报,汇总整理,并结合调阅个人档案及重点走访等方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确保采集的信息准确无误。
    第二阶段,调研分析,时间从2012年12月初至12月下旬。深入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围绕岗位设置、职责分工、人员配备等问题展开调研,以翻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了解掌握有关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状况,在充分调研反馈的基础上,结合职能划分情况,以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对现有岗位进行分类;归纳梳理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困难,研究分析解决的思路和办法。
    第三阶段,提出意见,时间从2013年1月初至寒假放假前。认真归纳整理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进展情况,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岗位设置、任职条件、工作标准、职责任务等有关状况,提出分类指导和统筹规划的建议,并对需要进一步深化、细化、落实、定位等问题提出思路建议。
    四、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设立以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扎西次仁牵头,王波、焦忠武、刘新勇、魏金川、窦武德、胡艳、严寅春组成的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职责是:负责开展调查摸底、调研分析、提出意见等三个阶段的相关工作。
    岗位设置工作要重视开展每一环节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做到基本情况准确明晰,研究分析深入到位,意见思路务实靠前;要着力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各种困难和矛盾,认真分析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与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状况;要正确处理岗位设置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与确保校园稳定和谐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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