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院直部门,附属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教职工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少骨计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志愿长期在我院工作;
(二)具有专任教师身份,在我院连续工作满两年以上;其他身份人员在我院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指来我院工作之日至考取就读之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我院拟报考人员,请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并由主要领导签字后,由所在单位出具综合鉴定意见,同时填写登记表,于2014年10月30日前,将相关表格报组织部(人事处)师资科,过期不再受理。
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同时要充分考虑教学及其他工作的需要,有计划地确定本单位推荐报考人选,避免影响教学及其他工作。
各单位上报后,由组织部(人事处)汇总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学院审批,审批后将相关材料报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其他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申请表、登记表(一式三份)、政审表。
(二)经学院研究同意报考“少骨计划”的人员均在网上报名。
四、有关报考政策及相关表格下载请登录组织部(人事处)网页“重要通知”栏目。
联系电话:029—33755161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2、《关于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3、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
4、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6、西藏民族学院教师报考研究生申请表
7、西藏自治区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政审表
人事处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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