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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学院党委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05-24   [来源]:组织部(人事处)   [浏览次数]: 582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院直各单位、附属单位: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树立新时期先进榜样,在我院形成学习先进、争做先进、赶超先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深入开展,学院党委定于“七一”前夕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并在七一进行表彰。现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和名额
1、表彰对象:先进党组织(党总支、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2、表彰名额:先进党组织,包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15个左右;先进个人108人,其中,优秀党务工作者30人左右;优秀党员78人左右(其中优秀学生党员20人)。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贯彻落实,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始终成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顾全大局、团结奋进、清正廉洁的坚强领导集体。二是党员队伍好。广大党员始终做到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员意识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工作机制好。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机制完善,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渠道通畅。四是工作业绩好。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师生成绩突出,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五是群众基础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和师生中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进一步增强。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党员“五个模范”的基本要求。一是成为学习提高的模范。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行动坚决;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钻研业务,教职工党员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学生党员成为学习的模范。二是成为争创佳绩的模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本职岗位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做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带头人,做维护团结、促进和谐的带头人,为推进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和校园和谐稳定做出显著成绩。三是成为服务师生的模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关心师生,尊重师生,积极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对党忠诚,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和任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法律尊严,不违法乱纪,不信仰宗教。五是成为弘扬正气的模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继承和发扬“老西藏”精神,秉承爱国、兴藏、笃学、敬业的校训,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引导师生崇尚科学,追求文明进步,勇于同各种不良风气和社会陋习做斗争。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坚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由各党支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院党委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要把近年来工作表现突出、能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优秀党员和热爱党务工作、成绩显著的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出来。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院党委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彰的通知精神,掌握评选条件。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党员意见酝酿提名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对拟推荐人选要认真听取拟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及所在单位群众意见,要把真正先进的基层党组织、真正优秀的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推荐出来。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分配名额,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学院党委组织部。
4、学院党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学院党委审定。
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荐,材料上报后,由院党委有关部门组织联评;先进党支部由党总支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议推荐,各党总支限推荐一个先进党支部作为候选单位参加联评。联评后报学院党委审定。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1、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在推荐过程中,要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公正透明,以事迹是否突出、群众是否公认为根本依据,确保所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性和代表性。推荐工作中,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党内外意见,坚持上下结合,内外结合,在普遍推荐的基础上,好中择优,严禁平衡照顾。
2、此次表彰的对象应是在推动学院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中创造优秀业绩、做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师生员工公认的先进模范;重点是近5年来特别是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二级学院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要向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者倾斜。推荐提名的优秀党员应在近期我院开展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获得广大党员的普遍好评,要在正式党员中评选产生。推荐提名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从事党务工作时间至少在三年以上。
3、各推荐单位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名义上报推荐表(在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于6月10日前上报。纸质材料用A4纸正反打印,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主要事迹材料掌握在1000字左右。电子版文档使用word编辑,以附件形式发送至xzmyzzk@163.com。
附件:
 
 
   西藏民族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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