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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第二轮《咸阳市志•人物编》征集内容及报送要求
 
[发表时间]:2011-06-13   [来源]:组织部(人事处)   [浏览次数]: 5798
 
征集内容主要包括人物基本情况、成就和业绩、功过评价、照片等。字数一般应控制在500-1500字之间。撰写要素如下:
1、人物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字号、曾用名、性别、生卒年月、籍贯、民族、学历(学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政治面貌、个人主要工作经历等内容。健在的人物同时要提供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内容。
2、    人物成就和业绩。包括在工作岗位或某一领域取得的主要成就、成果(侧重于重大改革、重大发明创造、学术思想、主要著作、重大实施项目等)、所获荣誉、社会评价或经济效益等内容。记述内容要核实清楚,特别注意选择典型材料,进行具体记述,力求使人物事迹准确生动,个性鲜明突出。
3、    功过评价。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本着对历史负责和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原则,进行科学评价。
4、    个人照片。提供收录者近期个人2寸免冠照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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